莒县位于山东东南部,属新亚欧大陆桥头堡日照市,面积1952.4平方公里,人口108万。莒县是块古老的土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中生代第四纪中期,莒地就是植物茂盛.晡乳动物蕃生.古人类繁衍的地方。到新石器时代,莒地已形成了以陵阳河大汶口文化遗志为中心的古代文化亚区。商代为古幕国,春秋时期为莒国,汉代为城阳国,莒故城为莒地区历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悠久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莒文化。陵阳河遗址出土的陶制大口尊上的“图象文字”证明,早在7000年前,莒地区先民就创造了中国最早的古文字雏形。莒地故城堡遗址达十几处之多,古遗址.古墓群已发现1291处;莒州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县博物馆馆藏文物达12000余件,其中国家级文物200余件。莒文化经过历代莒人的发展和沉淀成为独具特色的史前文化,被公认为是和齐文化鲁文化并称的山东三大文化。莒县地处暖湿带,四季分明,寒暑适中,物产丰饶。
莒县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